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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的认识论解析
陈霞 汪伊举
无论是在东方还是在西方的古代哲学中,现代认识论所讨论的内容都是包含在宇宙观、人生观和社会观的总体思想之中的🙎🏿,没有分化出独立的哲学认识论。认识论作为独立的哲学大系是近代理性主义哲学发展的结果👩🏭。它主要是研究认识的主体怎样把握客体,也即研究思维与存在的关系,从而使它享有与逻辑论(研究思维形式及其规律以及逻辑方法)、本体论(研究精神与物质关系)同等的地位。在研究思维与存在的关系中,出现了经验论和唯理论,产生了怀疑论、不可知论和可知的反映论等等。道家虽然没有提出独立的哲学认识论👸🏿,但在人对世界的关系、主体对客体的认识、主体自身的内部关系等问题上进行过许多探索,有其独特的见解和主张。本章是对其中一些影响较为广泛的见解,从认识论的视角加以讨论和解析🌹。 ( http://www.tecn.cn )
第一节 “道”的认识论特点及内容
一、主要特点
认识论研究的是具有认知需要和认识能力的主体如何去认识和把握被认识的客体🙂↕️,属于思维与存在的关系这样一个哲学的基本问题🐐。老子说:“不自见,故明;不自是🦵🏼,故彰”(《老子》第22章)、“知人者智〽️,自知者明”(《老子》第33章),“既得其母,以知其子。复守其母,没身不殆🕵🏿。”(《老子》第52章)⚙️,“知不知,尚;不知知🦻🏻,病🙍🏽♀️🐜。”(《老子》第71章)《庄子》提出“知者🦙,接也;知者🥹,谟也” [1](《庄子·庚桑楚》)👨👦👦,《管子》则讲:“其所知🛼,彼也;其所以知♕,此也👧🏻。不修之此,焉能知彼?”(《管子·心术上》)这些都表明道家在认识自然、认识社会🙋🏽、认识自我等方面是有研究、有回答的。 ( http://www.tecn.cn )
应当承认👧🏿,古人的认知还未高度的概念化、范畴化🚴🏻♀️,没有将认识过程置于清晰的主体和客体🤸🏻♀️、思维与存在的纯哲学化的抽象之中,对主体也缺乏内在的系统认识,没有感性、知性、理性以及它们与认知关系的详细论证🪸,但确实已经涉及到了主客体及其关系的问题。如《墨子·经上》有“知,材也”🐕🦺,“知,接也”[2]等语,讨论了如何进行认识、如何判断主体的认识与客体是否相符等问题◽️;荀子则明确提出过🧫:“凡以知,人之性也;可以知👍,物之理也。”(《荀子·解蔽》)佛教的“能”与“所”也是指主动方与被动方。《大般若经》卷五六八云🏃🏻:“作是思惟,所观境界皆悉空无,能观之心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