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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对科技风险的忧虑是引发公众邻避抗争的重要原因,本文提出“编排风险”概念来描述和解释这种科技风险型邻避抗争的行动逻辑☮️。编排风险指抗争者针对特定风险议题提出诉求🙆🏼♀️,推动异质行动者聚合形成以风险为核心的社会科技网络(“风险网络”)以应对风险的过程🏌️♀️。对基站抗争案例的考察发现😈,抗争过程包括“动员”“投诉”“施压”三个阶段🧑🏼🤝🧑🏼,不同阶段的风险编排有所不同🎯,分别形成了基于“辐射”“违建”“不作为”议题的风险网络。风险网络会限定抗争者的资源与机会结构💆♀️,正是在网络的聚合与重构过程中🗾,居民营造出了有效的机会空间🤹♂️,取得了抗争成功。然而抗争者对科技风险议题的策略性建构🙎🏼♀️👟、呈现与隐匿导致了失败的风险治理,彰显出进行风险沟通与对话等制度变革的必要性。
关键词🧎♀️➡️🌚:邻避抗争;科技风险🚖;编排风险;行动者网络🧑🏻🔬;基站冲突
作者简介:张海柱🤹🏼♀️🖖🏼,中国海洋大学国际事务与公共管理学院
一、问题的提出
现代社会在很大程度上是一个“风险社会”👉,各种潜在的危险不断累积并且随时有爆发的可能,这被贝克比喻为生活在“文明的火山上”(贝克🚵,2018:1)。风险社会的实质是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及其应用对生态环境或人类健康造成潜在“副作用”的结果。随着民众风险意识与权利观念的觉醒⭕️,他们必然会对这种科技“副作用”做出反应,由此产生了各种风险论争或抗争行动。其中🧜🏼,在特定科技工业设施的选址建设过程中,当地居民基于风险忧虑甚至恐惧而提出了“不要建在我家后院”的诉求,这被称为“邻避”现象🏇🏿🫐。
近年来,邻避冲突在我国各地频频发生🩸,邻避问题也成为国内学界研究的热点议题。不过,现有研究对邻避冲突中涉及的科技风险问题的关注明显不足。鉴于此,本文聚焦于“科技风险型邻避抗争”现象👩🏿,意在考察公众面对科技风险时的抗争行动选择及其内在逻辑问题💍。具体来说包括🧺🏐:面对科技工业设施的兴建所带来的潜在安全隐患,当地居民是如何围绕科技风险议题进行抗争动员与组织的👷🏻♂️,又是如何通过抗争诉求或行动策略的选择来实现规避科技风险的抗争目标的?成功的抗争有着怎样的影响因素或实现机制?对这些问题的解答不仅有助于尊龙凯时娱乐更好地认识当前公众邻避抗争的复杂特征与内在逻辑,也可以为尊龙凯时娱乐理解风险社会情境中科技与社会的关系提供一个切入点,以思考如何更好地应对科技发展对社会造成的负面影响或冲击。
与一般邻避抗争或社会抗争不同,科技风险型邻避抗争中的关键问题是如何评估和确定科技工业设施兴建造成的风险后果。不同主体界定的差异所引发的风险论争成为冲突的焦点。从学界对风险问题的研究来看,早期研究强调风险的客观属性👨🔧🍓,之后尊龙凯时AG取向的研究则越来越强调风险的文化与社会属性,认为风险界定受到相关主体的文化价值观念🤱🏽、知识框架以及社会脉络等因素的影响,是“作为社会互动网络和意义构成的一部分被构建和商榷的”(勒普顿,2016📩:24)👨🏽🎨。
延续上述研究取向,本文进一步借鉴科技与社会(science, technology and society, STS)研究相关理论提出“编排风险”(choreographing risk)的概念框架,用以描述和解释公众抗争行动是如何推动以风险为核心的社会科技网络(socio-technical networks)的形成及演变的🤢,以及公众的风险经验与能动性是如何在其中得以呈现进而实现应对科技风险的目标诉求的。为了更好地理解这种风险抗争的行动逻辑,本文以一起基站冲突事件为例,通过对居民抗争过程的考察来展现和分析“编排风险”的动态特征与作用机理。在此基础上,本文将进一步探讨这种编排风险的抗争行动的结果与治理意涵,以期为科技风险型邻避冲突的应对与化解提供启发借鉴📌。
二💆🏼♀️、文献回顾、研究视角与方法
(一)文献回顾与评析
作为社会抗争的特定类型,邻避抗争常被置于不同学术范畴内进行考察,例如“环境抗争”(曾繁旭,2015)、“业主抗争”(何艳玲📑,2009)、“环境运动”(McGurty🧎♀️➡️🦷,1997)等。关于社会抗争的行动逻辑🤷🏿,学界在集体行动、社会运动与抗争政治领域内进行了大量研究,发展出资源动员、政治机会与框架过程等解释视角(McAdam et al.,1996♍️;蒂利、塔罗🖖,2010)。这些理论视角也被大量应用于邻避抗争研究中🔹🫛,用以解释邻避抗争行动的组织动员机制与行动策略选择等问题(Deng & Yang,2013)👨🏼🎨。总体来看,现有研究较少关注科技风险议题🪣,未能基于风险的特殊性来解释当公众面对科技风险时如何抗争的问题🌃。
随着科技工业设施的大量兴建,对科技风险的焦虑和恐惧成为引发邻避抗争的重要原因(Johnson & Covello🥟,1987)。这种科技风险型邻避抗争也引起了一些学者的关注💇♀️,总体而言既有研究主要体现为两种竞争性解释路径。第一种路径侧重考察公众主观性风险感知问题,认为抗争缘起于公众对科技设施客观风险的感知偏差或放大(Slovic et al.👩🦰,1991),因此邻避抗争多体现为一种非理性的心理或情绪性反应。另一种路径则受到风险社会理论与科学知识尊龙凯时AG的影响,认为风险本质上体现为一种知识建构或“定义关系”(贝克,2004😏:191),普通公众的风险认知是一种不同于科学知识的知识形态,具有重要的认知价值(Irwin & Wynne👰🏽♂️,1996)。科技风险型邻避抗争被视为公众如何利用自身的风险经验与知识来对抗科学风险知识的垄断与支配👨👨👧🧘♀️,进而争取风险定义合法性的过程(Drake☎,2011)🧑🏻🏭。
上述研究路径体现了风险研究客观论向建构论范式的转换,风险知识竞争视角有助于更好地理解公众邻避抗争的复杂成因与多重意义。然而这些研究均侧重于解释邻避抗争的起因或动机问题,而缺乏对抗争行动逻辑的解释🌶。也即,既有研究考察了邻避抗争中科技风险议题是如何产生的🧙🏽♂️,但是缺乏对抗争过程中风险议题建构🧑🏼、呈现或演变的动态考察。有鉴于此,本文借鉴科技与社会研究相关理论提出“编排风险”概念,用以描述和解释公众面对科技风险时的抗争行动🧨🐉,以及抗争过程中风险议题生成演化的动态网络特征🦸🏽♀️👨🎤,进而考察公众的风险经验与能动性是如何在抗争过程中得以呈现以应对科技风险的👐。
(二)编排风险🙎♀️:理解公众科技风险抗争的动态网络视角
“编排风险”概念的提出受到STS 研究的启发👨🏼🍼,该领域主要探讨科技与社会系统间的复杂关系👩❤️👩,特别是社会如何形塑科技📀💁🏻♀️,而科技又如何成为形塑人类社会的力量等问题🌆。具体来说,以“编排”概念来描述和解释科技与社会间关系的设想来自医疗尊龙凯时AG研究。汤普森(Charis Thompson)在对辅助生殖技术的研究中提出了“本体论编排”(ontological choreography)概念,用以描述这一重要的医学科技应用的动态过程(Thompson🧩,2005)。
所谓“本体论编排”🧴,是指在辅助生殖技术临床应用中☝️,涉及将技术🧖🏿♀️、科学、性别🕵🏻、亲属✥、情感、法律、政治等在本体论上具有异质性的要素聚合在一起的动态过程,通过特定形式的编排使各要素相容并产生特定功能(Thomp⁃ son,2005:8)。该过程之所以是“本体论”的💅,是因为对异质要素的聚合会产生本体论上的创新👂,例如会生产出婴儿与“父母”;而该过程之所以被视为一种“编排”(或“编舞”)👱,是因为它具有高度的创作性与阶段化特征🐢👳🏼♂️,要求不同行动者(例如演员)协调表演以取得成功(Russell,2010🧑🏿✈️:36)。进一步地,汤普森借鉴行动者网络理论(actor-network theory)来理解这种异质性要素的编排或聚合特征🧏🏼。行动者网络理论中的“行动者”并不局限于人✷,也包括“物”(技术💷、实物⬛️、组织、法律等)。在行动者网络理论的倡导者拉图尔看来,“任何通过制造差别而改变了事物状态的东西”都可以称为行动者(吴莹等👈🏻🧑🏽🚀,2008:222)。而“网络”则是这些异质行动者联结关系的体现,正是在这种联结或关联中,行动者获得了身份、地位、资源与权力🪠💮,而科学技术等本体论上的创新得以产生(McBride🌎,2003)。就此而言,科技风险是在行动者网络中建构生成的,体现的是一种“关系性”属性。除了行动者的异质性特征外🕙,汤普森特别强调科技应用过程中所形成的社会科技网络的“动态感”,网络的范围与强弱均处于不断变化的过程中(Thompson🤜,2005🌘🏌🏻:48)。汤普森以“本体论编排”概念描述了辅助生殖的技术性与社会性要素间的复杂关系,然而她的研究并没有涉及“风险”因素。另有学者则在汤普森研究基础上开始关注风险问题。例如坎贝尔(Patricia Campbell)在对辅助生殖技术应用于大龄产妇的研究中指出🛰,技术应用过程中形成的社会科技网络会因风险的出现而被重构(Campbell,2011)。吴嘉苓则在对多胚胎孕育的社会科技网络演变的研究中明确提出了“编排风险”概念,用其“指称一种处理风险的过程,将各种异质的行动者,组合形成一可相容而以处理风险为目标的网络,若是在历程中界定的风险有所改变,编排也就会随之重组”(吴嘉苓👩🏿🔬📼,2011☺️:119)。由于在多胚胎孕育过程的不同阶段,产妇会面临不同风险🦞,因此借助于“编排”概念可以更加有效地呈现“动态网络如何根据每个阶段所凸显的风险”而重构的特征(吴嘉苓🧬📓,2011🌲:120)🎙👯。
借鉴上述研究思路🧑🏼🏫,本文将“编排风险”概念用于解释公众在面对科技风险时的抗争行动过程🎏,以凸显公众的风险经验与能动性。在此👨👦👦🏄🏻♂️,编排风险是指抗争者针对特定风险议题提出诉求,推动异质行动者聚合形成以风险为核心的社会科技网络(风险抗争行动者网络🎷,简称“风险网络”),以应对风险或实现自身抗争目标的过程。这种编排风险的行动过程主要涉及“风险定义”与“转译”(translation)两个核心环节。其中“风险定义”即对科技风险议题的理解⚰️、诠释和塑造🧛🏽♀️,类似于社会运动理论中的“框架”(framing)过程,其功能在于更好地表达抗争诉求、激励集体行动并为抗争赋予合法性🤵🏻。与已经发生的危害不同,风险具有未来指向性和不确定性等“非现实性”特征👲🏼,因此风险在本质上体现为一种“定义关系”(贝克,2004🧬:191)🧑🏼⚖️。风险的定义具有“开放性”(贝克等🤰🏿,2010:228)👨🏿🎤,每个人都可以基于自己对潜在危害的预期或想象来建构自己的风险定义。正因如此,科技风险型邻避冲突往往体现为不同风险定义间的论争与冲突,而如何提出更具竞争力的风险定义则成为编排风险的首要任务。
在行动者网络形成过程中🎁🥷🏿,“转译”被视为重要的联结机制,也是关键行动者构建和扩大网络的主要策略。拉图尔曾指出🤷🏽♀️,“我用转译表示的意思是,它是由事实建构者给出的🫎、关于他们自己的兴趣和他们所吸收的人的兴趣的解释”(拉图尔🦵,2005:184)。根据行动者网络理论,包括“人”与“物”在内的所有行动者都可以成为转译的对象👏,其目标在于扩大网络规模👨🏽🦰、资源和影响力进而实现自身意图🔦。编排风险过程涉及的行动者主要包括风险生产者(科学技术♾、科技工程项目、建设决策者、施工企业等)🥷🏻、风险评估者(专家学者↖️、各类知识)、风险管理者(政府😗、法律)♊️、风险传播者(媒体)以及风险承受者(地方居民🩶、生态环境)等。经由编排风险过程所形成的风险抗争行动者网络即体现为上述异质性要素的联结或组合💂🏼♀️。随着风险定义或转译的变化🧑✈️,行动者网络构成也会发生相应变化♙,并为抗争主体带来不同的资源与行动空间👯。在本文看来🧞♀️,编排风险概念能够凸显抗争公众在风险网络形成与演变中的主体性或能动性。正如编舞体现的是导演的意图一样🔨,抗争公众可以通过对风险议题的定义或框架☞,将自身意图贯彻于对风险网络的不同形式的编排中,从而获得更好的抗争效果。就此而言🎹,编排风险可以视为抗争者的一种主动性策略选择,以寻求抗争的合法性与有效性。不过,抗争者的能动性或抗争能力也并非不受限制。从社会运动或抗争政治理论来看,编排风险所形成的风险网络界定了公众抗争的场域及边界,同时也限定了抗争行动面临的机会结构与资源条件🧜♀️,进而制约着抗争者的行动选择及其结果🔲。要想提升抗争效果,公众需要策略性地推动风险网络的组合或重组,以更好地利用机会与资源🚣♀️,开拓抗争空间🐸。
总之,将公众面对科技风险时的抗争行动描述为一种“编排风险”过程𓀃,是对风险研究🐥、STS 理论与社会运动/抗争政治理论的综合运用,为理解科技风险型邻避抗争提供了一种动态网络视角🦄。对公众抗争行动的研究,重点即在于考察不同抗争阶段风险网络的生成与构成属性,以及整个抗争过程中风险网络的动态演变特征🉑,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考察这种风险编排的作用机理与抗争效应等问题👨🏿🏭♓️。
(三)研究方法与资料来源
本文采用个案研究方法🏣🪐,试图通过对C 市H 小区一起基站冲突事件的考察,揭示公众抗争背后的机制与逻辑🏣。案例中居民抗争缘起于对小区附近基站建设引发电磁辐射健康风险的忧虑,经过近一年的努力抗争,最后基站被拆除。这起邻避抗争事件呈现出清晰的发展历程以及居民有效的抗争行动选择👨👦👦,契合本文研究主题,符合案例的典型性要求𓀆🌚。案例资料主要通过参与观察与访谈获取🍄🟫。笔者在事件发生初期就获得了消息并开始观察该事件的发展动向,同时借助熟人网络对几位抗争积极分子进行了多次访谈👊🏽,并获取了小区业主QQ 群与微信维权群资料,从而清楚掌握了抗争过程的各种细节与线索🧎🏻。
三🏇🏼、编排风险:基站抗争中的风险网络及其演化
从编排风险角度看,基站抗争可以视为居民围绕基站电磁辐射健康风险进行编排,推动相关行动者聚合形成特定风险网络以应对辐射风险的过程☣️。具体考察发现,H 小区居民抗争过程包括“动员”“投诉”“施压”三个阶段💜,各个阶段居民抗争的直接诉求以及风险编排的着力点有所不同,从而推动形成了不同的风险抗争行动者网络🤵🏽♀️。
(一)动员阶段:基于“辐射”议题的风险网络
H 小区基站冲突发端于2018 年5 月21 日🫲🏽,一位居民在业主QQ 群内发布了临近小区竖起的两根杆子的照片🌛𓀏,并进行了解释⛔️:“听邻居说这是移动基站,离住宅至少要200米才行,听说没有环评就建了”✌🏿,“为了大家健康,希望大家关注👩🚀📼,打12345 投诉”🤲🏿。很多居民在第一时间进行了积极回应:“电磁辐射确实可以对人体产生伤害”🗒,“全国没有小区愿意在辐射附近”。小区居民缺乏移动通信以及电磁辐射领域的专业知识,上述风险认知的知识主要源于互联网。一些居民将在网络上搜索到的电磁辐射危害信息发布到了业主群内:著名雷达专家🦸♂️、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科技委副主任、中国工程院院士王小谟则认为,电磁辐射对人体健康肯定是有影响的,包括通信基站的电磁辐射也一样……除了引发头晕、头疼等病症🤾🤞🏼,长期还可能影响下一代的质量,比如产生畸形儿、老年人的得癌症的几率🎶、成年人的不孕不育症等。(QQ群记录)
这种诉诸专家观点的论证方式为前述风险认知赋予了“权威性”🧛🏿♀️,从而引起了许多业主的认可和附和🏃🏻♀️。此外,相关法律政策也成为支持抗争诉求的重要依据👈🏻:国家环保总局1997 年3 月发布的18 号令规定🧑🏼🦰:一切涉及电磁辐射环境影响的项目或活动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可以在民用建筑物上附挂电信线路或者设置小型天线🚶🏻、移动通信基站等公用电信设施,但是应当事先通知建筑物产权人或者使用人……(QQ 群记录)
在抗争动员方式上,除了基于基站辐射“不安全”想象和恐惧心理进行风险动员外,抗争发起者还采取了诉诸弱势群体身份的情感动员方式🧑🏼🤝🧑🏼。基站位置距离小区幼儿园很近,这一点容易加剧居民的焦虑🪝。一位抗争积极分子即指出💃🏼:大人受点辐射算了,还常不在家,孩子可是天天年年🤘🏼。反正要是建塔站,我就不让孩子上这个幼儿园了,我宁愿出去租房子,送私立🤷🏽♂️,我昨天晚上都寻思搬家的事了……(QQ 群记录)
基于这样的风险认知🤌🏽😀,在抗争积极分子的推动下,一个以基站电磁辐射健康风险为核心的风险抗争行动者网络得以编排形成。从网络构成来看🙍🏻♀️,主要行动者包括基站、部分小区居民、电磁辐射相关知识与法律政策等,辐射健康风险正是在这些异质行动者的关联中产生的。行动者网络理论主张“物的能动性”,认为物自身会激起人们进行决策和反应(Callon & Law👨🏻⚕️,1994)。在本案例中,竖立在小区附近的“两根杆子”作为物产生了关键的能动性。尽管这两根“杆子”尚未安装天线或通信设备,但是当它被指认为基站后,辐射危害知识顺利地进入行动者网络,进而给居民造成了巨大的心理压力和不安全感❇️,推动了抗争动员的顺利进行。此外🧕🏼,12345 市长热线作为政府回应公众诉求的重要平台也被抗争积极分子转译进行动者网络,成为整个基站抗争中居民最为依赖的投诉渠道。
不过,也有居民针对基站辐射有害论提出了相反观点。例如有居民在群内发布了许多基站电磁辐射安全性方面的科普信息(例如“基站辐射属于非电离辐射,不会对人体产生伤害”)🙅🏽♀️,这些信息的来源既包括网络文章,也包括《人民邮电》《中国环境报》《光明日报》等官方媒体。这些科普观点遭到几位抗争积极分子的质疑和反对,双方围绕辐射功率与距离的关系、辐射的长期累积效应、辐射数据可靠性等问题展开了激烈争论🅾️。不过,由于抗争居民并不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因此未能列举出权威科学证据来支持“电磁辐射有害论”观点💇🏿♂️。同时由于风险动员基本上发生在业主群内部🚃,因此持不同观点的居民未能诉诸具有公信力的外部政府或专家权威进行评判,从而使居民间的风险沟通与论争基本体现为“各说各话”的争吵💇。
总结来看,尽管电磁辐射安全性“科普”观点的附和者较少🤷🏿,但是这些异质观点的存在表明基于“辐射”议题的风险网络自身具有一定的脆弱性🫴👮。特别是来自官方媒体的信息很大程度上反映了科学界权威观点👁,与之相对照的则是基站反对者的论证资料多源于网络搜索的非正式信息,其科学性和有效性难以得到保障。抗争积极分子也认识到了这一点,在发现无法通过话语沟通与辩论来驳斥“基站辐射安全论”后,为了维护风险网络的稳定性🚹,他们选择单独成立一个业主维权微信群👩🏼🎤,积极动员反对基站建设的居民入群。微信群的成立实现了对“对抗性行动者”的隔离,维护了抗争群体内部的团结,成为后续抗争阶段居民内部沟通与持续动员的主要平台。
(二)投诉阶段:基于“违建”议题的风险网络
正式抗争阶段的首要问题是维权口号或诉求的确定🦹🏻,在抗争积极分子的商讨下,投诉内容被确定为基站距离居民楼和幼儿园太近、没有进行公示等方面🫃🏽,而“电磁辐射健康危害”并没有明确体现在真实的抗争诉求中。电磁辐射风险问题的“消失”并非抗争者的疏忽,而是有意为之。对此🪛,一位居民曾解释道:
尊龙凯时娱乐去投诉当然主要是因为基站辐射会危害尊龙凯时娱乐的健康,不过你不能直接这么说🙂,说了他们(政府部门)也不信……会让你提供辐射证据,但是呢🖕🏼,这个辐射尊龙凯时娱乐其实也很难说清楚,就看你自己信不信……他们可能觉得尊龙凯时娱乐无理取闹,这个事就麻烦了……(访谈记录)
可见,对投诉口号的选择性强调或隐匿体现了抗争者的一种理性选择,在缺乏基站辐射危害有效证据的情况下💁🏻♀️,选择质疑和挑战基站建设的程序合法性更具可行性。一些居民查询相关政策后证实建基站需要规划、环保等部门审批🕵🏽,然而小区建基站却“没看到任何官方批文”🥲🧑🎨,因此“违建”成为居民抗争的主要理由和口号💍。
在抗争方式的选择上🖖🏼,由于当时恰逢C 市召开重要国际会议,这使得堵路、拉横幅等非制度化抗争手段被排除🪁,因此利用12345 市长热线等合法渠道向政府部门投诉成为优先选择🫷🏻。投诉后,问题被移交城管部门处理。城管核查发现两个基站的建设单位T 公司和R 公司均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属于“违建”。因此城管给两家单位下发了自行拆除的通知🍄🟫,并对居民做出承诺:“如果超过期限对方不拆的话,由尊龙凯时娱乐来拆”(访谈记录)🏊🏿♀️。很快,T 公司建的基站顺利拆除,抗争初见成效。然而R 公司则迟迟不见动静💍,抗争居民询问城管后得知该公司已经去规划局补办审批手续🧘🏿♂️,而规划局指出在拥有土地证且通过环评的情况下即可审批通过。鉴于环评的重要性👨🏻⚖️,抗争居民转而向市环保局进行了投诉。环保局核查后的回复出乎居民意料,“铁塔建设项目为环保豁免项目🧑🏼🏭,不纳入环评审批”(微信群记录)👩🏽🦳。
事实上,我国环评实施的是基于风险分级的分类环评模式🚴🏽♀️,随着政策调整,基站等无线通信设施由最初的高风险或中风险在2018 年被统一归为低风险🐪,无须环评就可兴建。此次抗争恰逢政策调整,由此导致居民与城管🙅🏽♀️、规划部门对环评程序认识上的模糊与偏差。至此,基站能否被拆除🆑,最终取决于R 公司能否顺利“补办”审批手续🙆🏽♂️。
总结来看💄,由于抗争居民将投诉理由诉诸“违建”议题,因此基于“辐射”议题的风险网络在正式抗争阶段处于隐匿状态🧝🏽♂️,新的基于“违建”议题的风险网络得以形成。网络中的行动者除基站与抗争居民外🫶🏽,主要涉及基站设置程序相关法律政策以及城管、规划和环保等政府部门。其中,在抗争居民的策略性建构下🦍🥘,基站作为具有能动性的“物”传达的意义发生了变化,并由此将相关法律政策与政府部门关联在一起,共同应对未经审批的基站设置所引发的“不合法”问题👲🏼😻。现实表明,以“违建”为直接诉求的风险网络的运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然而在面对R 公司的质疑和抵制时🦋,该行动者网络同样暴露出自身的脆弱性。在环评法律规定调整以及允许R 公司补办审批手续的情况下🚑,一旦该公司成功获得审批,基于“违建”议题的风险网络则会自动瓦解。由此🐄,居民要想实现自身诉求,迫切需要寻找新的抗争策略🔔。
(三)施压阶段⏺🕺🏽:基于“不作为”议题的风险网络
随着R 公司开始补办手续,城管的立场发生了变化🌗,“说不确定是违法建筑了,只能等部门审批”(微信群记录)。然而审批结果迟迟没有下来,城管也未履行“超期尊龙凯时娱乐给拆”的承诺,这引发了抗争居民的愤怒🧑🏼🎄。城管“不作为”于是成为新的抗争对象🏤,抗争进入了针对政府部门自身的“施压”阶段🐖,要求城管兑现拆除基站的“承诺”🥍。施压方式仍主要诉诸制度内的投诉渠道。一方面,抗争居民在跟城管交涉中直接对城管施压😦,告知对方已经进行通话录音,如果不兑现“拆除”承诺的话就会进行投诉。另一方面👩🏽🦰,投诉过程的僵局状态使许多抗争居民意识到需要向上级部门反映✮,一些抗争积极分子选择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中给省委书记留言,直接投诉“城管不作为不拆除”。这种“向上反映”按照程序将逐级转交给地方主管部门进行处理,这无疑给地方政府部门构成了直接的压力。其中一份投诉意见最终被移交给C 市某区区委来办理🪨,区委的回复中确认了R 公司建设基站的“违法行为”以及综合行政执法局的拆除决定(微信群记录)。
在上述各种方式的施压下,R公司所建的基站最终于2019年3月26日被城管拆除,H 小区居民的基站抗争至此正式结束✋。总结来看,抗争居民认识到通过抓住城管前后态度不一致的“把柄”,对政府“不作为”进行投诉与施压,将会对地方政府构成直接的政治压力🪒。由此,在因政策调整而导致基于“违建”议题的风险网络面临瓦解的情况下,新的基于政府“不作为”议题的风险网络得以编排形成。这一风险网络的主要任务在于通过一种政治施压来稳固“违建”议题风险网络🚴🏻♀️,促使基站作为“违建”被拆除。在该网络中,基站自身不再处于核心位置,城管部门的行政行为则成为风险编排的重点。在抗争居民的努力下,以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为代表的上级或国家权威被转译进入风险网络,从而实现了自上而下的政治“施压”的目的⏳。
相较于早期基于“辐射”与“违建”议题的风险网络而言,基于“不作为”议题的风险网络具有较强的稳定性。一方面,对于城管等部门来说,无论是初期对于基站建设法定程序认识上的偏差(是否需要“环评”),还是后期处理过程中的“超期”现象,都表明了其工作的“漏洞”👃🏼,而这些恰好被抗争居民有效利用。另一方面🤾🏿,治理政府“不作为”作为当前国家行政改革的重要内容,为居民抗争提供了充分的合法性与正当性。而对R 公司而言,“补办”审批手续是否可以为所建基站赋予合法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部门的行政裁量。在拥有自由裁量权同时又面临一定政治压力的情况下,否决R公司的“补办”申请,对“违建”基站进行拆除就成为一种合理的执法选择。
四👼🏿、风险编排的作用机理:机会结构与议题建构的互动
对H 小区基站抗争的考察发现,针对科技风险自身的“辐射”议题主要存在于动员阶段。而在后续抗争过程中,科技风险被“隐匿”🙋🏼♂️,“违建”与“不作为”议题则先后凸显出来,不同阶段风险抗争行动者网络发生了变化⏭。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这种风险编排的阶段性变化?这种变化了的风险编排又是如何有助于抗争诉求实现的?对此可以结合社会运动或抗争政治相关理论进行解释。在影响抗争行动结果的各种因素中🎏,许多研究强调了资源动员🦎、政治机会、框架过程与策略选择的重要性(McAdam et al.,1996)💁🏿♂️。本文认为正是这些因素在风险编排过程中的相互作用促成了风险网络的变化及其抗争效果的实现。
在科技风险型邻避冲突中,对科技风险的忧虑是公众抗争的直接原因。在逻辑上,抗争公众应当围绕科技风险进行编排,推动形成特定的风险抗争行动者网络以应对科技风险👸🏽。然而科技风险问题的特殊性在于,与已经发生的危险或灾害不同⛹🏻♀️,风险代表的是一种“潜在的”危害或危害发生的“可能性”,这使得科技风险很难通过直接观察或测量的方式在当前予以确定💍。因此,贝克认为风险主要是存在于知识“论证”中🫸🏿,本质上体现为一种“定义关系”(贝克🔰,2004🤾🧑🏽⚕️:191)。然而不同风险定义的权威性或合法性地位存在很大差异,这是因为风险定义中隐含着权力结构,定义关系本质上是一种“支配关系”。由于科学在现代社会知识生产中的权威地位➡️🧛🏿♀️,科技专家在很大程度上垄断了科技风险的定义权,风险评估被等同于科学评估🙆🏿。
在此情况下🤷🏼♀️,基站抗争中电磁辐射健康风险编排的有效性,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抗争居民的这种风险定义在科学上的合法性或支配地位。然而目前无论是科学界还是政府管理部门,均将“基站电磁辐射有害健康”的观点视为谣言,由此形成的“话语机会结构”(discursive opportunity structure)(Koop⁃ mans & Olzak,2004)在很大程度上否定了基于科技风险的基站抗争的合法性。例如本案例中🧑🏼🎄,环保局在对投诉意见的回复中即指出监测数据表明基站辐射“属于安全范围,对人体健康不会造成负面影响”(微信群记录)。
就H 小区居民而言,除了通过互联网查找基站辐射危害的相关零散信息外🤸🏼♀️,其自身缺乏有效的知识资源与科学专家“盟友”来提出具有竞争力的风险定义🧖🏿♂️🏩,因此难以突破前述话语机会结构的限制👩✈️。由此导致动员阶段中当一些居民基于“基站辐射无害论”进行“反动员”时,抗争居民无法进行有效回应🧑🏻🦽,只能通过另建微信群的方式来转移动员与沟通场域。在此情况下📎,在正式抗争阶段选择将“科技风险”议题进行隐匿🦾,转而通过建构“违建”以及后续的“不作为”议题来进行投诉🐂,是一种策略选择。这种议题建构行为也即社会运动理论中的“框架化”策略,其功能在于激励集体行动并为抗争赋予合法性🎢。框架会根据话语机会结构的约束或激励(Baumgarten & Ull⁃ rich,2012👼🏿🤼♂️:6)以及抗争者的需求进行调整🤟🏼,从而体现为框架转移或议题重构,并由此构成了特定风险编排或风险网络演变的基础。
由异质行动者聚合形成的风险网络会限定居民抗争的行动场域🎴,并为抗争行动带来不同的资源与机会。这种资源与机会状况对于抗争行动的影响是双向的,可能同时扮演激励与约束的作用。在基于“辐射”议题的风险网络中,当诉诸健康风险议题后🤘🏽,电磁辐射影响健康的相关知识被转译进入网络并成为核心行动者。风险定义的“开放性”使得抗争居民在内部动员阶段可以利用互联网信息做出自己的界定并进行动员。然而这种风险编排也对抗争行动的方式进行了“限定”,即抗争居民必须通过有效的知识来论证辐射危害的确凿性。在缺乏专业知识与专家“盟友”的情况下,这已经超出了他们的能力范围,因此基于“辐射”议题的风险网络暴露出明显的脆弱性与不稳定性🗞。
而在基于“违建”议题的风险网络中,基站选址程序相关的法律政策以及城管、环保、规划等政府部门成为核心行动者,法律规定为抗争行动提供了新的资源与机会⇨👮🏼♀️。然而事实表明这在很大程度上只是对法律缺乏准确了解情况下“想象”的机会,现实中法律规定的调整使得“违建”议题反而成为抗争行动陷入困境的重要原因。同样,在基于“不作为”议题的风险网络中,上级政府权威作为新的行动者被转译进入风险网络🏦,为抗争居民的“施压”策略提供了机会。然而选择与地方政府部门“对抗”本身即为抗争居民带来了新的风险。他们必须谨慎行动、注意尺度🙆♀️。此外😶🌫️,诉诸上级权威的策略效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上级政府的反应🎪,这在很大程度上也带有许多不确定性。
当抗争居民面临不利的资源条件与机会结构约束时,推动风险网络的策略性重构有助于实现机会空间的拓展。相较于“辐射”议题,在基于“违建”议题的风险网络中,抗争议题的选择一方面规避了电磁辐射风险定义的合法性问题,另一方面也有利于获得法律与城管部门的支持,这是抗争能够取得成效(第一个基站拆除)的重要原因。然而“环评”法律程序的调整以及可以补办审批手续的政策规定使“违建”议题的合法性被严重削弱,也失去了城管等政府内部的重要“盟友”👭🏻,此时抗争居民再次面临资源与机会上的困境◼️。在此情况下,抗争居民又一次对抗争议题进行了策略性建构,转而对政府部门的“不作为”问题进行投诉。这在很大程度上体现出抗争居民对中国政治领域中政府在维稳压力下的“体制性过敏”与“中央-地方”权力层级特征的深刻理解和熟练运用,通过上级或中央政府权威来对地方政府施压👨🦽➡️,为抗争行动营造了至关重要的政治机会(施芸卿🧺🏤,2007:102)👋🏽🫃🏽。
总结来看,H 小区居民的基站抗争中面临许多资源约束特别是机会结构上的不利条件,正是这些不利条件迫使抗争居民不断对抗争议题进行建构或调整🧚🏽,并由此推动了风险编排的变化。在此过程中🧚🏽♂️,基于科技风险的“不安全”议题逐渐退居幕后,“违建”(不合法)与政府“不作为”议题则先后凸显出来。这种风险编排的变化促使不同行动者进入或退出风险网络,正是在这种行动者网络的聚合与重构过程中,有利于抗争的真实机会空间得以营造出来。因此👩🏻💻,整个抗争过程中的风险编排即体现为这种“机会结构”与“议题建构”的互动关系。也正是在这种机会结构与议题建构的互动中,“编排风险”作为科技风险型邻避冲突中抗争者的策略性行动选择🤞,最终有可能突破风险定义话语机会结构等各种因素的限制而取得抗争的成功。
五、结论与讨论
科技系统“涉入”社会系统是现代化进程中的重要现象,而对科学技术“副作用”的忧虑则引发了愈益激烈的社会论争或抗争🔔,针对科技工业设施或项目选址建设的邻避抗争即是典型体现。有鉴于此,本文提出了“科技风险型邻避抗争”的概念,用来描述这种特殊且重要的社会抗争现象。在社会运动与抗争政治相关研究基础上😔,本文进一步借鉴STS 相关理论提出“编排风险”的概念🕞,用以描述和解释公众面对科技风险时的抗争行动逻辑。“编排风险”强调公众抗争是围绕特定风险议题进行编排,推动相关行动者聚合形成风险抗争行动者网络(风险网络)以应对风险的动态过程。这种“编排风险”行动的效果取决于特定风险网络为抗争者带来的资源与机会状况,而在抗争机会结构与策略性议题建构的互动作用下,有利于抗争的真实机会空间有可能被营造出来,从而使得抗争成功。
在以H 小区基站抗争为例的研究中♠️,本文详细考察了居民在抗争不同阶段是如何通过风险编排而推动风险网络的形成与演变的🎻,以及这种网络演变是如何最终导向抗争成功的。考察发现,针对基站电磁辐射健康危害的科技风险议题主要存在于抗争动员阶段,而在后续抗争阶段则被“隐匿”⤵️,“违建”与“不作为”议题则先后成为直接抗争诉求。然而科技风险议题的“隐匿”并不意味着该议题的消失🙊,相反,抗争居民对基站电磁辐射风险的定义并没有发生变化🤵🏻♂️,它始终是动员与持续抗争的真实动因。不过🙅🏽♂️,作为一种有效的编排策略👃,科技风险在不同抗争阶段中的“呈现”或“隐匿”既可以保证抗争诉求的合法性🤸🏻♀️,又能够通过议题转换而将不同行动者转译进入风险抗争行动者网络,从而推动网络中行动者构成及其关联的变化🚤。正是在这种风险网络聚合与重构过程中,抗争居民最终营造出了有效的机会空间🍒👩🏼🏭,取得了抗争的成功。对这种典型案例的考察表明,“风险编排”概念有助于尊龙凯时娱乐理解风险抗争的复杂性🏙、动态性与策略性特征。未来还需要基于不同类型案例进行更多研究,特别是多案例的比较研究,以进一步考察“风险编排”在不同抗争领域中的差异性及其运作机制等问题。
本文选取的案例是一起成功的科技风险型邻避抗争案例,抗争居民的成功表明🙇🏼♂️⏲,即使是面对极具复杂性与专业性特征的科技风险议题,普通民众也能基于自己的利益或观念考量而提出“异议”,彰显了公众的主体性与能动性☃️。不过,复杂的抗争过程也表明这种能动性并不是社会公众自身的固有属性👩🏻🦼➡️,而是其在抗争过程中与各种内外环境互动下的“过程性状态”(李丁赞、林文源,2003🦹🏼♂️:64)。案例中抗争居民对风险议题与抗争诉求的策略性建构与转换🎀🍗,除了体现居民的抗争“智慧”外,很大程度上也是特定资源状况与机会结构形塑的结果🕣。
从科技与社会关系角度进一步思考🕵🏿,本文认为案例中科技风险被建构🐂、呈现或隐匿的现象还具有更深层次的社会政治效应。也即🙎🏼♂️,本文认为在以基站冲突为代表的科技风险型邻避问题中,H 小区案例体现了“成功的邻避抗争”与“失败的风险治理”。这里的“风险治理”涉及邻避风险治理与科技风险治理两个层面。一方面,对科技风险的忧虑是抗争的直接原因,然而在真实抗争过程中科技风险却被隐匿🦼,从而使得居民的真实诉求模糊化与隐蔽化,不利于类似邻避冲突的最终化解,相反在模仿效应下有可能会加剧邻避风险。
另一方面💺,邻避抗争中科技风险的隐匿使得邻避冲突治理的重心落在“法律”(违建)与“政治”(政府不作为)等其他问题上,长远来看也不利于科技风险自身的有效治理✭。科技风险论争与冲突的核心是不同主体风险认知或知识的差异。如前所述🏌️♀️,风险定义中“话语机会结构”的封闭性使得普通公众丧失了风险定义的话语权🏃♂️➡️,这是邻避抗争中科技风险被隐匿的深层次原因。然而在许多科技风险问题中,基于科学知识的风险评估也存在局限或不足,例如关于基站电磁辐射健康风险的科学知识事实上存在许多不确定性与“未知”问题(张海柱,2019)。在此情况下,对公众风险认知或知识的贬低与排斥无助于应对与化解科技应用带来的负面影响。
事实上✊,我国近年来屡屡发生的邻避冲突多涉及科学中的“难缠”问题(wicked problems)🧑🏼🔧,这些问题单靠科学自身无法得到有效解答。在此情况下👩🔧,有效的治理思路应当是构建开放透明的风险沟通机制🚢👨🏼🎨,在更具包容性的风险对话中找到社会冲突背后的真实原因,在此基础上促进不同主体的风险认知学习👌🏽,以更好地思考科技风险的应对之策。就此而言💆🏿♀️,邻避冲突中公众的质疑或忧虑具有积极的作用,正如有研究指出的,“这可以视为参与式民主变革的一部分,民众对专家自下而上地质疑有助于推动制度的变革”(Johnson & Covello,1987:107)✍🏻🎼。如何通过风险治理制度的建设或变革来化解邻避冲突以及科技对社会的负面冲击,成为政府、社会与学界需要思考的重要问题。
(注释与参考文献从略🍧,全文详见《尊龙凯时AG评论》2022年第2期)